Tuesday, June 14, 2005

博不博的过?

博客 (Blog, 既网上日记) 的历史, 可以追溯到1999年. 年代如此久远的东西, 最近才真正渐渐在本地热起来, 唉, 真的后知后觉. 你Blog, 我Blog, 大家Blog, 出发点却大不相同. 有的纯粹当是一种抒发情感的管道; 有的标新立异爱做秀; “博”出位当网上明星, 向本地”博客小天后” 郑彦彦 (下雪/Xiaxue) 看齐; 有的……..纯粹是人云亦云?

不学人家blog一blog 好像很跟不上潮流, 所以本人两,三年也学人家搞了一个blog. 起初真的很单纯当做网上日记, 肆无忌惮地胡说八道, 心想只要不公开网址就无人知晓. 直至最近电脑知识稍微提升了些, 才惊觉天外有天, 恐怖的”监视”功能其实多得是. 千万不要小看”凡走过必留下痕迹”这句话, 你以为躲在荧光屏后就真的能隐形或为所欲为? 想得美. 有一种东西, 叫做 IP Address, 它就是你的网路身份证,让你无所遁形. 关于Blog, 之所以会流行, 说到底是因为写的人能尽洒心中情, 看的人能满足合法偷窥的心理.

不要以为Blog 很安全. 前不久就发生了一起某奖学金得主在Blog 上炮轰赞助公司的种种而收到法律警告, 被迫关掉网上日记的新闻. 也不要天真地以为自己使用具锁码功能的私人Blog 就毫无危机, 电脑骇客无所不在, 要拷贝里头的内容再email 发送给全世界, 其实比想象中还要容易. 尽管是私人日记, 但却记, 凡贴在World Wide Web 上的, 就属公开性质, 还隐什么私. 要保密的话, 要嘛不说, 要不像电影<<花样年华>>里的梁朝伟, 对着墙洞倾吐秘密, 那才真正万无一失.

真心话, 不宜在网上公开讲. Blog 只适合风花雪月娱人娱己, 切忌当什么愤怒青年乱骂一通, 免得被告还莫名其妙. 言论自由还是”政治正确”, 仅微线之差, 说到底还是得为自己说过的话负责任.

博, 我当然还是会继续”博”下去. 只是现在的隐身术高明了一些, 胆子也小了一点.
因为”怕死”.



P.S. 这是我从I周刊上看到的一编在说Blogging的文章, Re-type了出来让大家看一看.
读后有什么感觉? 你是那个继续博下去的一群? 还是就此罢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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